求旧屋改建设计图?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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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最佳答案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二、受理范围
1、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工程;
2、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桥梁、管线、隧道、河道等工程;
3、建筑外装修、改造工程;
4、户外广告牌匾设置;
5、沿城市道路或者在广场、公共用地设置的城市雕塑工程。
三、办理程序及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一)、申请建设工程设计要求(限在原址建设且不改变使用性质项目,或建筑外装修、改造工程、户外广告牌匾设置、雕塑工程、管线工程)。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填报建设工程设计要求申请表;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用地的土地权属证件;
4、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房屋产权证明(外装修、改造工程、原址建设工程及户外广告占用媒体工程);
5、占用构建筑物进行的户外广告设置项目,交验与构建筑物产权单位协议和与广告发布单位的发布意向协议;
6、外装修工程交验原建设工程的平、立、剖面图、竣工图;
7、计划部门的当年投资计划。
(二)、送审建筑设计方案或初步设计(含室外管线综合图及室外各专业管线设计图)。应提交的材料
1、填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报表》
2、《建设工程设计要求复函通知单》原件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关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通知原件、土地权属证件原件
3、计划部门的当年投资计划
4、设计方案或初步设计叁套及CADDWG格式电子数据壹套;
(三)、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提交的资料
1、填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意见单》
3、工程施工图叁套及电子文件壹套
4、《建设工程规划申请附件》
四、建设工程设计要求办理
(一)、办理程序及期限建设单位送齐应提交的文件资料,经窗口受理申请并发给建设单位立案回执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十二天内审核完毕,审核同意后发给建设单位《建设工程设计要求复函通知单》。审核不同意的,将发放注明详细原因的退件通知书一份。
(二)、建设单位在取得设计要求后,应注意下列事项:应按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后报送方案,送审图纸应符合规范化要,须有设计单位图签、设计单位资格证书编号、设计人、3校对人、审核人签名,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出图章。
五、送审建筑设计方案或初步设计办理
(一)、办理程序及期限建设单位送齐应提交的文件资料,经窗口受理申请并发给建设单位立案回执后,将在法定工作日二十天内审批完毕(不含市政府、专家审查和方案公示时间),发给建设单位《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意见通知单》。
1、建设单位根据审核意见,修改设计方案后再次填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报表(第二次送审)》,报窗口受理。
2、如无修改意见,同时发给《建设工程规划申请附件》。
(二)、建设单位在报审初步设计通过后,应注意下列事项:建设单位可按《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意见通知单》要求组织施工图设计,并凭《建设工程规划申请附件》报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后,填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报窗口。
六、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
(一)、办理程序及期限建设单位送齐应提交的文件资料,经窗口受理并发给建设单位立案回执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十五天内办理完毕,经审核同意的,发给建设单位下列文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证证件一套。
2、关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通知一份。
3、《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跟踪表》两份。经审核不同意的,将发放注明详细原因的退件通知书一份。
(二)、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注意下列事项:
1、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六个月内,应向建设局申请办理开工手续,申请我局进行放线、验线后,方可开工建设。届时未取4得开工批准文件,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2、施工过程中,如图纸发生变更,须重新履行报批程序,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作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依据。
匿名 2021-08-19 21:16
二次装修工程消防设计申报需要以下文件: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去当地消防机构领取也可在当地省级消防机构官网下载)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是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三)使用房屋的产权证明包括建筑的消防验收意见书(最好带上租赁协议);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五)消防设计文件(找个设计单位给你搞比较方便一些,但需要费用)。附:改建、内装修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本要求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制定。建设单位依法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备案所提供的消防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本要求。
一、一般要求
(一)消防设计文件应当包括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表,重点反映依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设计的内容。
(二)消防设计文件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编排:
1、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日期。
2、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
二、改建、内装修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内容
(一)设计说明书
1、工程设计依据。包括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2、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包括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改建或装修设计的面积等指标。
4、工程原已设置(或新增)的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等。
5、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6、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7、装修专业。包括原工程用途、分类和耐火等级等概况以及本工程概况;本工程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功能分区、平面布局以及对原工程改建情况;装修各部位采用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除用文字说明以外亦可用表格形式表达。
(二)装修专业设计图纸
1、建筑平面图:原工程总平面图和平面图;本工程平面图,平面或空间的防火、防烟分区面积,分隔位置和分隔物。
2、装修图纸:应体现工程各部位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的装修材料以及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饰材料的选用,可采用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节点详图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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