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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最佳答案
应急照明设计规范9.2.1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9.2.1.1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9.2.1.2配电室、消防控制空、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吸持工作的其它房间。9.2.1.3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9.2.1.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9.2.2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而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待工作的其它房间的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刚的照度。9.2.3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硫散指示标志。9.2.4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9.2.5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利制作的保护罩。9.2.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在工业和民用建筑中,安全照明系统已引起普通重视。应急照明设计标准:应急照明灯安装高度一般为2.3m,修建规范仅划定了安装应急照明的场合的照度作出了划定,即非特殊场合不小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自备发机电房等的照度应满足正常照明照度要求。应急照正确方向一般贴顶安装,规范对于其安装间距无明确划定,现实安装中,走道内一般按二十米间距安装,大空间中的安装,以保持持续视物感觉成效为好。应急照明灯的电源除正常电源外,另有一路电源供电或由蓄电池柜供电或选用自带电源型应急灯具。应急照明在正常电源断电后,电源转换时间为:疏散照明≤15S;备用照明≤15S;安全照明≤0.5S。疏散照明由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标志灯组成。安全出口标志灯距地高度不低于2m,且安装在疏散出口和楼梯口里侧上方。疏散标志灯安装在安全出口的顶部、楼梯间、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应安装在1m以下的墙面上。疏散通道上的标志灯间距不大于20m。疏散标志灯的设置,不影响正常通行,且不在其周围设置容易混同疏散标志灯的其他标志牌等。应急照明灯具,运行中温度大于60℃的灯具,当靠近可燃物时,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应急照明线路在每个防火分区有独立的应急照明回路,穿越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有防火隔堵措施。疏散照明线路采用耐火电线、电缆,穿管明敷或在非燃烧体内穿刚性导管暗敷,暗敷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电线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的铜芯绝缘电线。
匿名 2021-08-21 15:19
你好,以下是部分《消防安全示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节录:
第5.1条商场(店)、影剧院、娱乐厅、体育馆、医院、饭店、旅馆、高层公寓和候车(船、机)室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如避难层的楼梯间)、大型公共建筑常用的光电感应自动门或360度旋转门旁设置的一般平开疏散门,必须相应地设置“安全出口”标志。在远离安全出口的地方,应将“安全出口”标志与“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
第5.7条各类建筑中的隐蔽式消防设备存放地点应相应地设置“灭火设备”、“灭火器”、和“消防水带”等标志......远离消防设备存放地点应将灭火设备标志与方向辅助标志联合设置。
第5.10条设有火灾报警电话的地方应设置“火警电话”标志。
第6.10.1.1条疏散通道中,“安全出口”标志宜设置在通道两侧部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的上边缘距地面不应大于1m,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袋形走道的尽头离标志的距离不应大于10m。
第6.4条方向辅助标志应设置在公众选择方向的通道处,并按通向目标的最短路线设置。
第6.5条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应使大多数观察者的观察角接近90°。
第6.10.1.2条疏散通道出口处,“安全出口”标志应设置在门框边缘或门的上部。
第6.10.1.3条悬挂在室内大厅处的疏散标志牌的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0m。
第6.10.2条附着在室内墙面等地方的其它标志牌,其中心点距地面应在1.3m-1.5m之间。
第6.12条对于地下工程,“安全出口”标志宜设置在通道的两侧部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的中心点距地面高度应在1.0m-1.2m之间,也可设置在地面上。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10m。
希望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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