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2021-08-19 14:10
律师:您好。我想买一处二手房,已经达成共识,还未签合同。具体情况如下:这个房子是今年11月份满5年,总房款63万元,跟房主商议3月8日付定金,暂定10万元,房主打算今年5月份交房,交房的同时,我们再付40万元,房主将房本土地本给我们,1.这样能维护我们的权益吗?2.协议怎么写呢?待今年11月满5年过户后贷款,贷13万元,将另外的13万元付清。请问这种情况存在什么风险,3.我们该注意些什么?4.在签订协议的时候违约责任怎样填写比较妥当。这种协议有法律效益吗?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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