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条回答
匿名 最佳答案
目前申请深圳保障性住房条件 1、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本地区户籍)如果家庭成员有因为就学(不含留学)或者服兵役户籍被牵走的该成员也认为是本市户籍 2、家庭人均年收入在提出申请前两年收入都低于本市(本地区)最低收入,而低收入标准是由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统计调整的。3、家庭成员在本市不得有任何房产或者土地产权。4、家庭财产(包括现金、不动产、经营资产等等)在提出申请前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制,而该限制金额的多少也是由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统计规定的5、家庭成员之间具有合法的赡养和抚养关系 6、对于安置军休干部、重点引进高级人才,这类人在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不受经济收入规定,资产限制等条件舒服,而由政府另行规定。以上就是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如果你有满足以上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你就可以申请了。
匿名 2021-08-21 04:51
据介绍,受理的申请对象仅限于以下三类:第一类申请对象为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时(2009年)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经审核公示符合当时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但由于房源不足等原因申购未成,且符合目前有关申请条件的。第二类申请对象为符合目前有关申请条件的本市参战退役人员,以及1983年底前集体转业到本市的工程兵。 第三类申请对象包括:1、第一、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时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按当时政策规定只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施行后,符合有关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且符合目前有关申请条件的。2、第一次保障性住房申请时申请购买经适房,经审核公示符合当时经适房申请条件但选择了租住公租房,在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时未受理其申请,且符合目前有关申请条件的。
匿名 2021-08-21 05:19
以下是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格! 1、2006年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请问深圳福利房\安居房申请资格及所需材料清单.谢谢! 答复内容 我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主要有:夫妇双方有深圳特区户籍、无房、申请人缴纳了社会保险、有计划生育证、家庭年收入6万元以下。如果申请人为财政拨款编制人员,可分别向市或区主管部门申请机关事业单位安居房。 申请所需材料清单会在每次申请表中详细列明,一般为夫妇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社会保险证、计划生育证、留学生证等。 2、2007年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对象为家庭年收入在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市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相应的低收入线标准,在本市不拥有任何形式的住房或住宅建设用地并符合市住房保障机构规定的其它申请条件的户籍居民家庭,过去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引用自: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2008-01-17公布) 深府〔2007〕262号 3、2008年深圳保障性住房的政策 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租售通告 日期: 2008-12-25 本地宝注:以下为节选。 为妥善解决符合2007年购租保障性住房条件但未选房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07〕262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房屋委员会决定,我市将于2008年12月起组织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租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租售对象 (一)本次保障性住房租售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 1.2008年2月22日(含此日)前已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购租保障性住房申请; 2.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终审合格; 3.尚未购租保障性住房。 (二)下列对象不纳入本次保障性住房的租售范围: 1.已签订《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但最终放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 2.已签订《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但最终放弃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 3.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被举报或投诉,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调查属实,已被取消购租资格的家庭; 4.自终审结束后至本次保障性住房选房前,因户籍、人口、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2007年度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 (三)本次保障性住房租售不受理新的申请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