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质量问题索赔,有哪些部分?

匿名 | 被浏览 162 2021-08-19
本人买了套房子,高层15楼,装修后发现客厅有条长约6米左右的贯穿性断裂缝,贯穿整个客厅,阳台没有裂缝,楼上装修时一泼水,裂缝处就漏水,用尺一量,裂缝的宽度已经超过0.3毫米,找到开发商,开发商现在交给物业管理,物业找到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说这是常见的质量通病,在楼上打了一条宽度40公分左右的槽口,然后进行了处理(防水),但是我的房子已经装修好了,漏水损坏了我家的装修,施工单位答应帮我维修,费用他们的,现在我觉得这条裂缝不可能完全修复的,他们只是表面处理了一下,而且我买的是合格产品,现在有质量问题,必须要赔偿!请问我的要求合理吗?后面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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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条回答

  • 匿名 最佳答案

    首先,需要确定对于上述问题,合同中是否有验收标准,对于外装部分,是否确定品牌及材质。 如经过核实,确属达不到验收标准,开发商在限期内又无法进行维修和更换。那么开发商的行为有可能违反了合同的约定,您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赔偿责任,限期改正或者退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品房质量问题通常可分为三种情形,与之相对应,商品房质量问题的索赔问题也是不同的:(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二)在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三)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此您是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的,当您在收房时发现房屋质量问题以后应该在交房通知单上写明房屋的问题并限期要求开发商整改,你可以起诉开发商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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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 2021-08-19 13:30

    先验房发现了质量问题,开发商如不能及时修复或久拖不修,因业主还没收房,期间影响使用,业主可以向开发商索赔房屋未能按期使用的经济损失费;先交钱签字收房,发现质量问题开发商维修不好或推诿扯皮,因业主已收房,此刻业主的经济索赔就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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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 2021-08-19 14:03

    1,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的。2、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对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与事实不相符的。3、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4、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等等,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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