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请各位帮忙出出主意,谢谢。

匿名 | 被浏览 170 2021-08-19
我公公家有四个兄弟,他排行老大,他们家有一幢四层的楼房,但是每层楼的结构都不一样地方也不大,十几年前在分房子的时候其他三个兄弟把自己想要的房间占了,留给我公公的却是1-3楼每层一间房而且还是下午西边太阳照的房间,还有三楼一个跟二叔共用的客厅(当时是头口上说要共用),但一直以来都是二叔在用,还有房子对面一块三,四十平方的地(也是口头上说是给我公公的,但是什么手续也没有),我公公也无可奈何的过了这些年。房子跟地的名字一直是奶奶的名字(奶奶现在已经过世了) 三叔自己分得四楼整层,现在已经把四楼整层以6万元卖给二叔了。 问题1.现在我们要结婚连个客厅也没有,跟二叔商量让出三楼客厅,他们并不愿意,这要怎么处理呢?(因为二叔家有两个儿子就想占着两楼) 2.三叔将四楼卖给了二叔这种行为,会导至他有什么后果呢?是不是他就无权插手这幢房子的任何事了? 麻烦各位专家帮忙指点,谢谢!

我来帮他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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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条回答

  • 匿名 最佳答案

    可以加上哥哥的名字。 本人作为房产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房产纠纷案件处理实务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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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 2021-08-19 13:36

    具体要看证据,没看证据没办法给你更具体的答复。深圳房产纠纷律师周争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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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 2021-08-19 14:35

    这是93年的法律,2001年婚姻法通过后,该规定就没有法律效力了。深圳房产纠纷律师周争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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