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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最佳答案
一、办公用房管理1.加强办公用房统筹管理,遵照“机构定编定员、面积分配标准、集中办公使用”的原则,由学院党政办公室实行统一登记、统一调配。2.学院办公用房使用标准为:副厅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3.各部门要按照办公用房配备标准,对现有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理清退,按期完成调整压缩工作,并将办公用房整合腾空实际情况上报党政办公室。4.党政办公室对腾空和闲置办公用房按有关程序,妥善进行处置。各部门如需增加办公用房需填写《办公用房申请表》,按程序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和相关领导审批。5.各部门领导要发挥表率带头作用,机关部门要率先垂范,用实际行动,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好办公用房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单位,视情节对主要领导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以至组织处理。
匿名 2021-08-20 16:16
清理整改重点内容
(一)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方面
1、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
2、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
3、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
4、企业及非党政机关编制内的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基金会、报刊、编辑部等单位或组织无偿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
5、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以及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6、机构撤并后未腾退原办公用房的;
7、迁入新建或新调整办公用房后,未经本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批准将原办公用房擅自移交所属单位或其他单位使用的;
8、新建办公楼或新调整后办公用房超出原批准使用范围的。
(二)领导干部办公室用房方面:
1、超规定面积标准配备、使用办公室用房的;
2、在多部门兼职占用多处办公室用房的;
3、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干部占用原单位办公室用房的。
4、办公用房方面存在的其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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