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造型的形式美法则

匿名 | 被浏览 232 202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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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与变化是适用于各种艺术创作的一个普遍法则,同时也是自然界客观存在的一个普遍规律。在自然界中,一切事物都有统一与变化的规律,宇宙中的星系与轨道,树的枝干与果叶,一切都是条理分明,井然有序的。这此时自然界中的统一与变化的本质,反映在人的大脑中,社会形成美的观念,并支配着人类的一切造物质活动。
     统一与变化是变化是矛盾的两个方面,它们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 统一是在家具事例设计中整体和谐、条理、形成主要基调与风格。变化是在整体造型元素中寻找差异性,使家具造型更加生动、鲜明、富有趣味手法。统一是前提,变化是在统一中求变化。
     1、统一:在家具造型设计中,主要运用协调,主从、呼应等手法来达到统一的效果。
     A、协调
     线的协调--运用家具造型的线条如直线曲线为主达到造型线的协调。
     形的协调--构成家具的各部件外形相似或相同。
     色彩的协调--色彩、纯度、色相、明度的相似材质肌理的相互协调。
     B、主从
     运用家具中次要都位对主要都位的从属来烘托主要部分、突出主体形成统一感。
     C、呼应
     家具中的呼应关系主要体现在线条,构件和细部装饰上的呼应。在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下,可运用相同可相似的线条、构件在造型中重复出现,以取得整体的联系和呼应。
     (2)变化:变化是在不破坏统一的基础上,强调家具造型中部分的差异,求得造型的丰富多变。
     家具在空间、形状、线条、色彩、材质等各方面都存在差异,在造型设计中,恰当的利用这些差异,就能在整体风格的统一中求变化,变化是家具造型设计中的重要法则之一,变化在家具造型设计中的具体应用主要体现在对比方面,几乎所有的造型要素都存在着对比因素。如:
     线条——长与短、曲与直、粗与细、横与竖。
     形状——大与小、方与圆、宽与窄、凹与凸。
     色彩——冷与暖、明与暗、灰与纯。
     肌理——光滑与粗糙、透明与不透明、软与硬。
     形体——开与闭、疏与密、虚与实、大与小、轻与重。
     方向——高与低、垂直与水平、垂直与倾斜。
    一个好的家具造型设计,处处都会体现造型上的对比与和谐的手法,在具体设计中,许多要素是组合在一起综合应用的,以取得完美的造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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