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最新的干部办公用房规定是怎样的?

匿名 | 被浏览 306 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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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了15年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首次“更新”。昨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下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新标准,规定省部级正职办公面积仍执行15年前的54平方米;局(处)级、处级以下办公面积均比15年前增加。五省、四单位被指办公用房超标各级党政机关的办公用房该有多大此前一直执行的是国家计委发布于1999年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不过近年来,多地政府和多个机关单位违规,豪华办公楼奢侈风屡禁不止。本届政府履新之初做出“约法三章”,强调“任期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并多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但豪华办公楼、超标办公用房并未就此“刹车”。初步统计,去年5月至今,仅中央巡视组、审计署披露的超标办公用房问题,就涉及吉林、甘肃、湖南、云南、黑龙江五省份,以及三峡集团、中科院、林业局、民航局四个单位。例如吉林,中央巡视整改报告显示,该省公检法系统48个单位超标建办公用房,应腾退办公用房14.9万平方米。吉林省公安厅未经批准,开建办公业务技术中心。新面积标准明显向基层干部倾斜昨日,两部委发布的新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重新修订了各级干部的办公面积。对比15年前的老标准,新标准明显向基层干部倾斜,省部级官员办公面积与15前相同,而局处级面积相应增加,最高增加幅度较15年前翻了一番。以市级正处级为例,新规定面积24平方米,相当于15年前的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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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 2021-08-20 11:50

    清理整改重点内容
    (一)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方面
    1、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
    2、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
    3、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
    4、企业及非党政机关编制内的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基金会、报刊、编辑部等单位或组织无偿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
    5、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以及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6、机构撤并后未腾退原办公用房的;
    7、迁入新建或新调整办公用房后,未经本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批准将原办公用房擅自移交所属单位或其他单位使用的;
    8、新建办公楼或新调整后办公用房超出原批准使用范围的。
    (二)领导干部办公室用房方面:
    1、超规定面积标准配备、使用办公室用房的;
    2、在多部门兼职占用多处办公室用房的;
    3、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干部占用原单位办公室用房的。
    4、办公用房方面存在的其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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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 2021-08-20 12:57


    (1)清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措施、工作程序和方式方法;
    (2)所辖范围内涉及单位总数、编制总人数和实有人数(按省级、厅级、处级、科级及科级以下分别统计);
    (3)机关办公用房的总量和实际使用情况。包括按规定标准应使用办公用房的总量、实际使用的总量,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总量,机构撤并及迁入新建和新调整办公用房未腾退办公用房总量,经本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批准使用财政资金租房办公的总量,未经本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批准使用财政资金租房办公的总量,使用财政资金超规定标准租房办公总量,企业和非党政机关编制内的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基金会、报刊、编辑部等单位或组织无偿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总量,以及各级领导干部存在多处办公室用房、超规定面积使用办公室用房、调动和离退休后继续占用原单位办公用房等情况的总量(以上均按厅级、处级、科级及科级以下分别统计);
    (4)各级别单位和领导干部办公室用房存在哪类问题及数量(按省级、厅级、处级、科级及科级以下分别统计);
    (5)针对问题的整改措施、清理整改完成情况及完成时限,清理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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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 2021-08-20 13:48

    面积标准向基层倾斜,有利于超标办公用房治理的推进。办公用房超标的原因是部分领导干部追求豪华、舒适,但不排除老标准对基层干部规定的面积有点小。新标准增加了基层干部的面积标准,是从实际工作的需求出发。基层干部终究是执行主体,某种程度对办公用房的需求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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