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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2021-08-20 09:54
1、餐厅的面积通常以1.85平方米/座计算,指标过小会造成拥挤,指标过宽,以增加工作人员的劳作活动时间和精力。2、100座及100座以上餐馆、食堂中的餐厅与厨房(包括辅助部分)的面积比(简称餐厨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1)餐馆的餐厨比宜为1∶1.1;食堂餐厨比宜为1∶1;
(2)餐厨比可依照饮食建筑的级别、规模、经营品种、原料贮存、加工方式、燃料及各地区特点等不同情况适当调整。
3、餐厅或饮食厅的室内净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小餐厅和小饮食厅不应低于2.60m;设空调者不应低于2.40m;
(2)大餐厅和大饮食厅不应低于3.00m;
(3)异形顶棚的大餐厅和饮食厅最低处不应低于2.4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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